为什么孕妇不宜服驱虫药?部分驱虫药有致畸胎作用。一般认为致畸作用发生在妊娠除期的3个月,即器官形成期,但实际上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不限于这个时期,孕妇整个妊娠期的用药均应十分谨慎。
妇女怀孕后,不仅生殖系统,体内其它各系统如胃肠系统、内分泌系统、造血系统以及某些肝器功能也会发生一些变化。如妊娠初期,多有恶心、呕吐等胃肠反应,不少驱虫药就会加重妊娠反应。妊娠6个月以后,往往出现下肢水肿,这时如果服驱虫药会增加肾脏排泄负担,而且有些药物本身也可能对肾脏有损害作用。因此孕妇最后不要服驱虫药,非用不可时,也要十分谨慎。